新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汇缴、变更
一、缴存登记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设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一)、办理要件: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企业出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在职职工工资表及发放名册;
5、职工在社保局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6、填写《住房公积金结算关系登记表》、《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汇总表》一式两份,单位盖章并报送电子表格;
7、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办理流程:
1、单位到中心办理缴存登记时,首先要审核(1)、行政事业单位编委批文原件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是否真实有效,注册地址是否符合属地化原则。
2、通过初审后,发放文件及表格(拷盘),并讲解填报须知。表格包括:(1)、《住房公积金结算登记表》;(2)、《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3)、《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汇总表》。
3、申办单位将表格填好后,中心工作人员要前往申办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1)、表格填报是否正确无误;(2)、对照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上注册资金、单位地址等信息,查看与企业单位实际生产规模、经营状况是否相符;(3)、查看企业单位近期在职职工工资表及发放清册与其填报的《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中缴存人数是否相符(4)、单位提供缴存职工《劳动合同书》、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4、通过复审后,通知申报单位经办人员到中心办理单位和个人开户手续 。
(三)、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四)、办理场所:
管理中心办事大厅归集科窗口
二、住房公积金的汇缴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单位每月从职工个人的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于每月工资发放之日起五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第二个月起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在汇缴时应遵守“先核定后汇缴,变更在前,汇缴在后,及时入账,避免挂账”的原则。汇缴前,单位应为新增和调入人员办理变更增加手续,为调离和退休人员办理变更减少手续。
(一)、办理要件:
1、单位当月有新增、调入等需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人员的,填写《住房公积金变更(增加)清册》一式两联,单位盖章,3人以上(含3人)还需报送电子表格;行政事业单位提供进人审核卡、编制调整通知、干部调动介绍信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企业单位提供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职职工工资表及发放名册,职工在社保局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及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单位当月有调出、退休等需停缴住房公积金人员的,填写《住房公积金变更(减少)清册》一式两联,单位盖章,3人以上(含3人)还需报送电子表格;单位提供变更减少证明材料(工作调令、离职证明、解除劳动关系的红头文件、退休证明等)。
3、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一式五联并盖章。
(二)、办理流程:
1、单位当月有人员变动的,提供变更增加、减少证明材料,填写住房公积金变更(增加)清册或《住房公积金变更(减少)清册》到中心归集科窗口进行审批。
2、单位对当月住房公积金应缴额审核无误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到单位开户银行办理转账手续或网银转账。
3、受托银行依据银行进账单进行到账分配。
(三)、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四)、办理场所:
管理中心办事大厅归集科窗口
三、单位信息变更登记
单位信息变更登记是指已在中心办理开户登记的单位,若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等信息发生变化,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一)、办理要件:
1、行政事业单位信息变更的,提供编委批文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表》一式两份,单位盖公章;
2、企业单位信息变更的,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填写《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表》一式两份,单位盖公章。
(二)、办理流程:
单位经办人员持上述申请材料到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三)、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四)、办理场所:
管理中心办事大厅归集科窗口
四、个人信息变更登记
个人信息变更登记是指职工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发生变化时,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一)、办理要件:
1、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表》一式两份,单位盖章;
2、变更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办理流程:
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上述申请材料到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三)、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四)、办理场所:
管理中心办事大厅归集科窗口